中新社廣州7月29日電 (程景偉 李凌) 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鄭紅29日在廣州向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作報告時稱,自2011年以來,廣東檢察機關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大案6062件,立案偵查縣處級以上官員貪污賄賂犯罪要案620人,其中廳局級官員84人。
  該報告稱,3年多來,廣東檢察機關先後依法查辦了茂名市原市委書記羅蔭國、揭陽市原市委書記陳弘平、深圳市原副市長梁道行、省科技廳原廳長李興華、省政府原副秘書長謝鵬飛、省煤炭地質局原局長吳華森、省司法廳原黨委副書記王承魁等一批在社會上具有重大影響的官員職務犯罪案件。
  此外,廣東加大對行賄犯罪打擊力度,與前3年同期相比,查處受賄案件數量上升六成多,查處行賄案件數量增加一倍半;還查處了9名反貪幹警。
  鄭紅表示,當前,廣東職務犯罪發案數量仍在高位運行,權窩案、串案、案中案明顯增加;犯罪手段更趨隱蔽化,賄賂型犯罪發案率持續上升,涉案數額越來越大;腐敗問題與多種社會矛盾交織,農村基層幹部和一線執法人員發案增多。
  廣東3年多來共抓獲在逃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324名,其中潛逃境外的8名。鄭紅稱,要建立健全防逃追逃追贓工作機制,採取網上通緝、邊境緝控措施,嚴防涉案人員向境外轉移資金或潛逃,加大對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追捕追逃力度。(完)
(原標題:2011年以來廣東84名廳局級官員被查辦)
(編輯: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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